2005年6月1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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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挂云帆济沧海
浙港两地法律合作步伐坚实
本报记者 陈卓

  近两年,“浙江·香港周”、“香港·浙江周”以及其所产生的效应已被浙港两地所称道。尤其令人欣喜的是,作为浙港合作的重头戏之一的法律合作正在以超出人们想像的速度推进,其方式也从官方接洽、人员培训、服务合作、业务交流延伸到生活中的细微变化。
   
    两两相对:双赢的基础
    香港是浙江省最主要的经济合作伙伴。目前,已经有不下10家浙江企业在香港成功上市,而香港在我省的投资也一直稳居各个国家(地区)在浙江投资的首位。
    记者从浙江省律协了解到,浙江与香港两地的合作逐渐紧密开始于2002年,当年7月16日,浙江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在杭州签署了《合作交流协议书》。在2003年11月28日“浙江·香港周”期间,省律协与香港大律师公会也签署了相关协议。在去年1月举办的“香港·浙江周”期间,浙江省司法厅与香港律政司签署了《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从目前来看,浙江与香港律师同行已有大量的接触,合作项目逐渐增多。前年11月27日,我省首家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处——香港梁锦涛关学林律师行驻宁波代表处正式成立,该律师行还在去年1月与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在香港正式签署联营协议。
    去年5月,因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的邀请,我省法律代表团对香港法律界进行了工作访问。这次访问,还对年初签订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作了细化,双方将建立定期信息、资料交换,网站链接,互派公务、管理人员赴对方机构见习等措施。目前,这些措施都已付诸实施。
    
    未来展望:规模化的企盼
    我省现在已经成为内地与香港在法律方面联系最多的省份之一。
    去年8月,香港律师会派出了5位律师到我省律师事务所培训交流了两周。
    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陈三联认为,香港对于内地的律师事务所来说,资源丰富,既非常国际化,有英美背景,又有内地传统的背景,和他们多交流合作,有利于提升我省律师素质,推进我省律师业的国际化进程,有利于借鉴他们的先进方面,大到文化理念小到揽案方式,也有利于促进我省法律服务市场升级换代。
    不过,目前浙江境内还没有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的代表处或办事处。这一方面是因为浙江的国际化程度还不够高,国际化的法律业务还不够多;另一方面,从地域上看,周围有国际化程度更高、已经吸引了一些外国律所的上海,我省处于它的辐射范围内。
    “我省将来肯定会出现外国律师事务所设立的代表处或办事处,而且会越来越多。”要让在浙江的外资企业“钟情”于本地律师,愿意把业务交给更具有本地资源的浙江律师来做,陈三联认为,浙江律师从现在开始就要不断地提升自己,走上规模化、品牌化和专业化的道路是不少律师事务所的迫切选择。
    
  一个合作实务的典型范例
    一个我们耳熟能详的美国品牌服饰的香港代理商,曾授权我省一企业生产和经销其服装产品。
    双方签订了相关协议,对使用商标产品的生产和经销各环节作出了详细的约束。但之后不久,香港公司就发现内地企业开始出现违约情况,在几个月时间里,对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了市场混乱,造成了巨大损失。
    之后,香港公司用书面形式告知内地企业中止协议。但在清货期结束后,内地企业继续生产、销售该品牌服饰。
    于是,去年8月,香港代理公司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为由,把内地企业告上法庭,地点选择在侵权发生地浙江。为赢得这场官司,代理原告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找到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作伙伴。
    香港律所的服务优势非常明显:能够收集有关作为诉讼主体的美国品牌的授权及其受到损失的证据,能够在程序上对两地所取得的证据进行认证,能够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有关方面解释。
    但另一方面,内地律师事务所的作用也无可替代:能够收集侵权行为发生地的证据,掌握该品牌在内地的销售情况,也能够帮助、指导当事人收集诉讼中所需的侵权证据。最重要的一点是,香港律师无法在内地出庭,所以这一重任自然落到了内地律师肩上。
    第一次开庭时,六和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郑金都律师坐在原告代理席上,香港律师则出现在旁听席中。
    郑金都评价这一次合作时说:回头来看,两地律所在这个案件中的合作,的确是一个能反映现阶段两地合作的典型例子。
    最后,在两地律师的通力合作下,去年12月30日,法庭调解以内地企业赔偿15万元为这个案子划上了句号。
    而富有戏剧性的是,当郑金都律师将调解书交给香港方的当事人时,正是在今年1月的“香港·浙江周”中。
    
  一个浙江律师的香港体验    
  2003年3月,我省律协就组织了赴港交流外语选拔考试。但因受“非典”影响,两地律师交流项目一再推延,直到去年3月17日,浙江首批11名赴港培训律师终于启程。这些律师来自杭州、温州、宁波、绍兴、嘉兴5个地区。
    首批赴港培训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清旺的体会是:在高楼林立的中环律师楼里做了一个月的“香港律师”,不仅熟悉了香港的城市环境、风土人情,更亲身体验了香港律师的辛劳、敬业,干练、儒雅,也从中领略到了香港社会的法治文明。
    据了解,当时在香港律师会的安排下,我省11名律师被分别派往11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交流,每个律所又为受训律师安排了指导老师(或联系律师)。
    吴清旺的指导老师是香港顾张文菊、叶成庆律师行的顾律师,她安排吴清旺参与了香港高等法院的案件庭审,其所在的律所还向吴清旺展示了大量关于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保险赔偿、股权转让、公司秘书等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并给予了详细的相关解答。
    此外,吴清旺还细心观察了香港律师的各种聚会。香港律师除了参加各种与自己服务领域相关的商业推广会、应酬性的酒会外,还往往加入各种俱乐部或协会,参加该会的各种聚会。除了大型活动,这些聚会往往非常简短,但十分注重务实。
    给吴清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一次他随顾律师参加了一个银行、保险业人士为主的午餐会。签到后,大家先相互介绍、交流,然后在自己的位子入座进餐,简单午餐之后,由该次聚会的主讲人——顾律师就大家关注的中国内地信托法以及三资企业的法律问题发表30分钟左右的演讲。其间,吴清旺还被邀请一起回答了大家的提问。
    在香港,律师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律师们往往着装整齐,简洁大方,出庭时更是庄重、精神。
    “律师业的繁荣以及在社会生活中无处不在,也体现了香港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吴清旺在一个月的交流中发现,由于香港的特殊历史,香港律师具有国际化、双语化及专业化的特点,在国际交往方面,他们的法律服务明显比内地律师同行更具优势。“香港社会对于律师已经须臾不可离开,律师业务不是有和没有的问题,而是精与不精的问题,是否深入与拓展的问题。”